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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固转移函〔2019〕911号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4223;?#20851;规定,经商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772-007-50)300吨转移至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转移,转移危险废物前应按照河南省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要求申请转移联单。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将预期途径时间、?#24223;?#21450;到达时间分别报送途径和接受地生态环境部门,自觉接受当地及沿途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转移完成后,你公司要按规定整理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交相关单位留存。在转移过程中,你公司要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制定的运输?#24223;?#36716;移危险废物,确保危险废物转运至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处置,严防发生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流失和倾倒。
此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联 系 人: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兼传真)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邮 编:450004
2019年10月29日
抄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9日印发